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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及培育本市新創事業

申請資格:設立於臺北市之公司、商業、所在地登記於本市之外國公司、財社團法人與學校

補助額度:最高補助款300萬元

申請範疇:培育創新領域之新創企業,包含提供業師輔導、資金媒合、人才媒合、技術引進、商機媒合或育成加速,且計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並具有協助新興產業發展、協助創新生態系發展、協助新創對接國際市場等育成推動作法。

申請文件:

1. 申請書
2. 創新育成補助計畫書
3. 公司、商業、學校或財(社)團法人核准設立登記、變更相關證明文件
4.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
5.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;學校或財(社)團法人最近一年納稅證明資料

創新育成補助申請文件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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