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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及培育本市未滿5年之新創事業

申請資格:設立於臺北市之公司、商業、所在地登記於本市之外國公司、財社團法人與學校

補助額度:最高補助投資金額10%,最高補助款300萬元

申請範疇:投資及培育依法於本市設立登記未滿五年之新創企業或創業團隊,以促進被投資企業成長,包含資金投入、投後輔導、技術引進或商機媒合;該創業團隊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於本市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

申請文件:

1. 申請書
2. 天使投資補助計畫書
3. 公司、商業、學校或財(社)團法人核准設立登記、變更相關證明文件
4.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
5.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;學校或財(社)團法人最近一年納稅證明資料

天使投資補助申請文件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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